管路弯制和连接
1. 金属管的弯制应采用冷弯。
2. 仪表管的弯曲半径,金属高压管路不应小于其外径的5倍,金属中低压管路不应小于其外径的3.5倍,塑料管不应小于其外径的 4.5 倍。管子弯曲后应无裂缝、凹坑,弯曲断面的圆度不大于 10%管径。
3. 管路上需要分支时,应采用与导管相同材质的三通,不得在管路上直接开孔焊接。
4. 导管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若设计未规定,可根据导管和被测介质参数选用对口焊接、套管接件焊接、卡套式管接头连接、压垫式管接头连接、胀圈式管接头连接、扩口式管接头连接和法兰连接等方式。导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. 导管焊接工作符合《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》DL/T869的有关规定。
(2). 相同直径仪表管的对口焊接,不得有错口现象,不同直径仪表管的对口焊接,其内径差不宜超过2mm,否则应采用变径管过渡。
(3). 套管接件焊接的套管接件内径与导管外径相符。
(4). 卡套式管接头连接,装配后卡套的刃口应全部咬进钢管表层,接管口处要打磨平整,表面不能有毛刺和凹凸面,接管与卡套接头嵌入部位不应有弯曲现象,其尾部沿径向收缩,应抱住被连接的管子,不得松脱或轴向移动,
(5).压垫式管接头连接和法兰连接的垫片按本规范附录B选用。
(6).胀圈式管接头连接,装配后胀圈应抱住被连接的管子,不得松脱或轴向移动。
(7). 扩口式管接头连接的接头及装配方法符合《扩口式管接头》GBIT 5625~GB/T5653 的有关规定。
(8). 镀锌钢管的连接,应采用镀锌的螺纹管件连接,不得采用焊接。
(9). 燃油、燃气等易燃、易爆介质管道和设备的仪表阀门及接头应采用焊接方式连接。
导管固定
1. 导管应采用可拆卸的卡子固定在支架上,成排敷设的管路间距应均匀。
2. 不锈钢管路与碳钢支吊架和管卡之间应采取防渗碳隔离措施。
3. 管路支架的安装应牢固、整齐、美观,并符合管路坡度的要求。在不允许焊接支架的承压容器、管道及需要拆卸的设备上安装支架时应采用U 形螺栓或抱箍固定。
4. 管路支架的间距宜均匀,各种管子的支架距离为:
(1).无缝钢管:水平敷设时,1m~1.5m;垂直敷设时,1.5m~
2.0m。
(2).铜管、塑料管:水平敷设时,0.5m一0.7m;垂直敷设时,0.7m~1.0m。
2025.1 齐 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