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 分析仪表安装规范
1. 分析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,并应满足下列规定:
(1). 应安装在便于维护、环境温度变化不大的位置,有恒温要求的装在恒温箱内。
(2). 安装位置应不受振动、灰尘、强烈辐射和电磁干扰的影响。
2. 进入分析仪表的介质参数应符合其要求,压力、温度较高时,应有减压和冷却装置,冷却水源应可靠,水质洁净。
3. 分析仪表的溢水管下应有排水槽和排水管,排水槽应设有观察孔,废液不得从排水槽溢出。
4. 电导式分析仪至转换器之间的距离及电极连接电缆的分布电容,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,温度补偿器的连接导线直流电阻应小于 2.5Ω.
5. 烟气连续监测(CEMS) 仪表及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. 分析机柜应安装于专门的房间内,对粉尘、温度、湿度可控制,以保证分析仪的工作环境,并于房间装修全部完毕后进行。
(2). 烟气连续监测仪表采样点宜安装于烟气流场稳定、烟气混合均匀的断面。
(3).系统采用加热法和稀释法采样时,采样管与分析仪的连接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。
6. 烟气一氧化碳分析仪表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,并满足下列规定:
(1). 采样点位置应满足气体流速稳定、样气具有代表性的要求。
(2). 为保证系统的反应速度,采样管线的长度不宜超过10m,不得多个仪表共用同一采样管线。
(3).所有校正气储存在钢瓶内,校正气应有可追溯性文件。
7. 氢分析仪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. 氢分析仪表及组件应检验合格。
(2). 氢纯度仪安装在制氢设备框架上或者墙壁上,物理位置在干燥设备后,汇流排附近。
(3). 汇流排装置安装水平允许偏差小于 10mm, 垂直允许偏差小于 1.5mm 。
(4). 氢系统的阀门宜采用气体球阀、截止阀。
(5). 严禁将氢气从压力设备及管道内急剧放出。